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首页栏目»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科技大学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科大党发〔2020〕42号)的规定和相关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处级领导班子和现任处级领导干部。

担任多项职务的领导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考核,对兼任的其他工作进行总结。合署办公的单位作为一个单位进行考核,其正处级领导干部按正职进行考核,副处级领导干部按副职进行考核。

新提拔任职或在2020年度内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照现任职务进行考核,注意总结在原任职岗位的工作情况。提拔任职不满6个月且处于试用期的领导干部只做工作总结,一般按合格对待。援派或者挂职锻炼的领导干部,由当年工作半年以上的地方或者单位进行考核。本年度内病、事假或因其他原因离岗累计超过半年的领导干部,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其年度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和学校考核办法的规定进行。

二、考核内容

(一)处级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发挥职能作用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实际成效,具体考核内容见科大党发〔2020〕42号文件。

(二)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主要是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政治能力、专业素养、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业绩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的表现,具体考核内容见科大党发〔2020〕42号文件。

在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时,注意区分正职和副职履职要求。对正职侧重考核统筹协调能力、决策能力、选人用人等内容;对副职侧重考核协调配合、组织实施能力等内容。

三、考核安排

(一)撰写班子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2020年12月15日前)

处级领导班子要围绕通知明确的内容撰写工作总结,处级领导干部根据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成效、个人所起的作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今后工作打算等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情况与成效应是述职报告陈述的主要内容,要充分和详实;不足与问题要准确和具体。

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决策部署、坚持立德树人、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完成巡视整改任务和重点工作任务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工作总结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各二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要将履行党建工作责任特别是党支部“五化”建设情况作为个人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单列一个部分;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将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上传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2020年12月15—20日)

2020年12月15日开始到12月20日(星期六)下午6:00前,将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的电子文档通过校园网主页或网址(/index.html)上传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考核测评系统,并填写年度考核简表。

(三)进行网上考核测评(2020年12月22-31日)

2020年12月22-31日,科大党发〔2020〕42号文件规定的参加测评人员(教学科研单位本单位全体教职工、机关直属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对教学科研单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测评;全校处级领导干部、机关直属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和教学院党委组织的所属单位不少于30%的教职工代表对机关直属单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测评)登录校园网主页或网址(/index.html/home/vote.do进行网上测评。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迅速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一位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因各种原因不在校的处级领导干部)。

(二)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要按时、按要求撰写、递交和上传工作总结和述职述廉报告,班子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本人签名)纸质版交纪委办(立德楼418室)。

(三)各二级党组织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参与测评人员进行测评,按时按规定完成好测评工作。完成测评情况将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四)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考核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纪律者,将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以上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附件:《湖南科技大学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系统》使用说明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