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5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20]111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8]2号)文件精神,现将高级职称业绩述职面试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答辩对象: 我校2020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参评人员。
二、面试答辩人员集合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安排以现场通知为准) :
申报教授职称:2020年11月28日上午9:00,立德楼A附楼五楼报告厅;
申报副教授职称:2020年11月29日上午9:00,立德楼417会议室。
所有答辩人员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抽签。答辩人员按抽签顺序由工作人员带入等待区。规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答辩程序
答辩分为本人陈述和专家提问两部分,本人陈述5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破格申报(破年限)高级职称人员答辩时量控制在20分钟内。
四、注意事项
1、面试答辩人员须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准时到达集合地点,凭身份证入场。
2、面试答辩人员必须遵守场内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答完即退场,不得在场内逗留。
3、严格保密措施,评审业绩述职答辩面试工作未结束之前,任何人不得向外透露业绩述职面试情况。
4、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场。
5、参加电话面试答辩人员,请委托一位同志前往集合地点,并保持电话畅通。
答辩工作负责人张新康,联系电话13975245735。
湖南科技大学职改办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