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职称评审组织建设,扩大入库委员数量,优化入库委员结构,提升评委库质量,按照相关制度,决定对我校原评委库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目前我校聘任在教授岗位二级、三级岗位人员和符合入库委员资格条件的聘任在教授四级岗位人员。
二、入库委员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2.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学习职称政策,有奉献精神,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有参加评审的时间和精力,身体能适应评审工作要求;
3.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且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应职称并受聘3年以上,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教授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具有担当本专业(本学科)评审的专业能力和学识水平。
三、推荐报送程序
1.个人申报
凡符合入库委员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高教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推荐表》(附件1),提供电子文档和纸质版2份交各教学院(独立科研单位和机关双肩挑人员至相关所在学院申报)。
2.各教学院审核与推荐
各教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在“基层单位业务部门推荐意见”栏填写推荐结论并签字盖章。
3.学校审核、公示、上报
学校职改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确定推荐人选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工作要求:
1.评委库建设是职称评审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高级职称评委库建设,在坚持标准和条件,真正将政治思想过硬、原则性强、学识水平高、业务能力突出的优秀专家推荐入库的前提下,请发动本单位聘任在教授岗位上的合格人员积极申报,按质按量完成报送工作。
2.各教学科研单位对推荐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后,将《高教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推荐表》和《高教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推荐花名册》纸质档和电子文档于11月27日之前送交人事处师资科。
3.联系人:韩春伶 何 亮
联系电话0731-58290213
邮箱:szk@hnust.edu.cn
人 事 处
二O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