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度过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将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全日制学生于1月19日放假,2月23日、24日报到注册,2月25 日正式上课。成人教育学生放假时间由继续教育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另行安排。
2.教职工1月21日放假,2月22日报到上班。1月19日(星期六)、20日(星期日)和2月23日(星期六)、24日(星期日)正常上班。校内通勤车从2月22日起开始运行。
3.学生学期课程重修考试报名时间为2月22日至25日,相关单位须提前做好重修考试工作安排,确保重修考试工作顺利完成(下学期重修考试具体安排已另文发各单位)。
4.附校的放假日期及工作安排由本单位研究拟定,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5.后勤服务部门的放假日期由本部门根据学校放假安排,结合后勤实际做出安排,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二、值班安排
1.寒假期间,学校在立德楼118室设立值班室,由党办校办牵头,各单位派人参加,主要职责为:⑴接待来访人员,及时处理有关事宜;⑵接收并处理电话通知;⑶遇紧急事宜,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4)接收并保管好机要文件;(5)下载并处理省教育厅办公网文件;(6)认真填写《值班情况登记表》,依次传递值班室钥匙。(值班电话:58290011,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保卫处实行24小时值班制,总值班电话为58290110。雨湖校区寒假值班由保卫处负责
3.各单位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寒假期间必须有一位单位负责人在校。
4.请各单位于1月17日前将本单位寒假值班表(含联系方式)分别报送党办校办综合科和保卫处综合科。
三、几点要求
1.加强人文关怀。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师生,走访调研;相关部门和学院要关心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做好离退休老同志的慰问工作,关心特困教职工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2.认真安排工作。任课教师放假前要完成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工作并上报教务处和学院;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将学生成绩单寄发给学生家长;后勤部门要切实做好供水供电和教学楼卫生等后勤保障工作;教务、科研部门及各学院要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安排好下学期教学、科研计划;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教材、器材、图书资料、实验设备等的供应和调配工作;承担学科建设、重点科研项目、基建和维修项目的单位和人员要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工作任务完成。
3.落实安全措施。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各项安全保卫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放假前,保卫处牵头,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各学院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能力;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要切实做好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宿舍、教工住房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4.严格廉洁自律。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省委省政府“4·20约法三章”等有关规定,严格把好“廉洁自律关”,防范“四风”问题反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担当,发挥“头雁效应”,切实担负起党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移风易俗、清廉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过节氛围,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湖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