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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引才引智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科技部机构改革总体要求和《财政部关于编制中央部门2019-2021年支出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8]96号)等规定,现将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统筹项目、人才、基地,统筹企业、院所、高校,统筹我国科技创新与中外合作创新。支持外国科学家参与国家科技计划,充分发挥高端外国专家在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塑造引领型发展、推动国际创新合作、助力高校双一流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国家创新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撑。

(二)聚焦高精尖缺引才重点。坚持把人才驱动作为本质要求,着力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开拓能力的企业家,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的人文社科专家,着力引进青年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及各类急需紧缺人才,使引进外国专家规模、层次、结构与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

(三)坚持项目成果绩效导向。建立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项目评价体系,正确评价外国专家项目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推进实施外国专家项目绩效评价,建立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经费持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类别

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按以下四个领域进行申报。

(一)战略科技发展类。重点支持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需求,从事前沿基础研究、科技产业创新和工程技术创新的外国专家。大力引进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从事探索性、原创性研究,能够领衔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建设,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领域上实现重大突破潜质的顶尖人才及其团队。此类项目将予以优先重点支持。

(二)产业技术创新类。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引进各类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支持引进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和战略规划外国专家。

(三)社会与生态建设类。以服务我国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目标,支持引进在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持续推动我国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法律法规、语言文字、文化艺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健康发展的外国专家。着力引进能够推动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系统保护,在美丽中国建设,实施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

(四)农业与乡村振兴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优先发展为主攻方向,大力引进符合国家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战略布局,能够引入国外优良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先进生产经营方式的外国农业专家,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

三、申报条件

外国专家或团队人选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

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和青年人才。

鼓励外国专家长期来华开展深度合作。

该项目重点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195411日后出生),个人项目引进后一年内在华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团队项目来华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重点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推动产业发展的科学家、科技、经济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创新、创业人才。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通过“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http://ceps.safea.gov.cn)在线申报。请各单位联系尽快完成在线申报,申报表必须填写完整,专家信息必须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文件盖章确认无误上传后,方可提交。

(二)如有列入国家重点实验室、大科学工程、重大科技攻关等国家计划的批复文件等,选择能说明问题的部分扫描上传;申请专家工薪,应提供专家与项目单位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纸质材料。

(三)请各申报单位及时与拟聘请的外国专家联系,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需求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拟定详细经费申请计划和使用明细,同时应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2019年度教科文卫领域外专聘请项目申报书;

2.申报附件材料主要包括(严格按照顺序整理,添加目录,制成1pdf格式电子文档):

 1)专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2)护照扫描件;

 3)海外任职证明材料扫描件;

 4)主要成果和业绩(代表性论文论著、组织或参与过主要项目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扫描件或证明材料;

 5)所获奖励证书扫描件。

 申报书和附件分别装订。所有申请表格一律用A4纸打印,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三、受理单位及时间:

有申报材料请于2019341600前报送至国际交流处(国际教育楼207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58291206胡老师,58291454王老师。

 

附件: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pdf

  

                           国际交流处

                           2019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