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引才引智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科技部机构改革总体要求和《财政部关于编制中央部门2019-2021年支出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8]96号)等规定,现将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统筹项目、人才、基地,统筹企业、院所、高校,统筹我国科技创新与中外合作创新。支持外国科学家参与国家科技计划,充分发挥高端外国专家在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塑造引领型发展、推动国际创新合作、助力高校“双一流”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国家创新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撑。
(二)聚焦“高精尖缺”引才重点。坚持把人才驱动作为本质要求,着力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开拓能力的企业家,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的人文社科专家,着力引进青年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及各类急需紧缺人才,使引进外国专家规模、层次、结构与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
(三)坚持项目成果绩效导向。建立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项目评价体系,正确评价外国专家项目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推进实施外国专家项目绩效评价,建立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经费持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类别
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按以下四个领域进行申报。
(一)战略科技发展类。重点支持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需求,从事前沿基础研究、科技产业创新和工程技术创新的外国专家。大力引进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从事探索性、原创性研究,能够领衔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建设,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领域上实现重大突破潜质的顶尖人才及其团队。此类项目将予以优先重点支持。
(二)产业技术创新类。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引进各类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支持引进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和战略规划外国专家。
(三)社会与生态建设类。以服务我国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目标,支持引进在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持续推动我国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法律法规、语言文字、文化艺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健康发展的外国专家。着力引进能够推动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系统保护,在“美丽中国”建设,实施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
(四)农业与乡村振兴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优先发展为主攻方向,大力引进符合国家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战略布局,能够引入国外优良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先进生产经营方式的外国农业专家,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
三、申报条件
外国专家或团队人选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
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和青年人才。
鼓励外国专家长期来华开展深度合作。
该项目重点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1954年1月1日后出生),个人项目引进后一年内在华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团队项目来华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重点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推动产业发展的科学家、科技、经济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创新、创业人才。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通过“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http://ceps.safea.gov.cn)在线申报。请各单位联系尽快完成在线申报,申报表必须填写完整,专家信息必须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文件盖章确认无误上传后,方可提交。
(二)如有列入国家重点实验室、大科学工程、重大科技攻关等国家计划的批复文件等,选择能说明问题的部分扫描上传;申请专家工薪,应提供专家与项目单位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纸质材料。
(三)请各申报单位及时与拟聘请的外国专家联系,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需求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拟定详细经费申请计划和使用明细,同时应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2019年度教科文卫领域外专聘请项目申报书;
2.申报附件材料主要包括(严格按照顺序整理,添加目录,制成1个pdf格式电子文档):
(1)专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2)护照扫描件;
(3)海外任职证明材料扫描件;
(4)主要成果和业绩(代表性论文论著、组织或参与过主要项目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扫描件或证明材料;
(5)所获奖励证书扫描件。
申报书和附件分别装订。所有申请表格一律用A4纸打印,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三、受理单位及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3月4日16:00前报送至国际交流处(国际教育楼207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58291206胡老师,58291454王老师。
附件: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pdf
国际交流处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