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33号)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人须符合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中规定的选拔范围、对象及选拔条件。
二、选拔程序和工作安排
(一)材料要求
2.《2019年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A3打印,1份,见附件3),其中“专业水平情况”要求涵盖近5年来主要业绩贡献、在专业领域的创新点、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文字简练,各栏目字数不超过150字。
3.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申报对象高级职称证书、高级技师证书、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获奖成果证书、主持项目合同、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利税证明、代表专著和论文等材料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不超过60页,由各教学科研单位对附件材料进行审核、签字和盖章,并在首页签字盖章,加盖骑缝章(附件材料封面见附件4)。
被推荐人员的上报材料均用A4纸打印(专家情况登记表用Microsoft Word格式,情况一览表用Microsoft Excel格式),并提交1、2项内容的电子文档或发电子邮件至:szk@hnust.edu.cn。(统一命名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姓名-单位)
(二)选拔要求及时间安排
1.学校上报省人社厅的推荐名额为2名。各教学科研单位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无符合选拔条件对象的单位可不推荐。双肩挑人员到业务关系所在教学科研单位推荐。
2.2019年3月25日前,各单位将推荐对象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电话:58290213)
3.2018年4月10日前,校学术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对象进行评审推荐,报学校批准后进行公示。
4.2018年4月22日前,人事处将推荐材料报省人社厅。
请各单位以严肃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相关推荐工作。
人事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