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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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6年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会员和工会工作积极支持者的通知

 

校工发[2006]7

 

各分工会: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工会工作全面发展,为学校改革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会员和工会工作积极支持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工作者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完成上级工会交给的任务。

2热爱工会工作,钻研工运理论,熟悉工会业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工作业绩显著。

3、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关心教职工疾苦,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努力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深受教职工拥护和爱戴。

4工作勤奋,作风民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开拓创新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强。

5、积极参加教学评建工作,成绩突出。

6、重视调查研究,积极向党政领导和上级工会献计献策。

(二)优秀工会会员

1、热爱工会工作,积极为广大教职工服务,奉献精神强。

2、有一定的组织和活动能力,带头参与工会的各项活动。

3、办事公道,团结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教学评建工作,成绩突出。

(三)工会工作积极支持者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积极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民主意识强,熟悉工会相关的法律法规。

2、关心支持工会工作,为工会工作排忧解难。

3、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起表率作用。

4、团结同志,勤政廉洁,关心教职工生活。

二、评选范围

1、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推荐范围:校工会委员、校工会经审委员、各分工会正、副主席和工会专职干部,各分工会推荐名额应控制在其委员总数的30%以内。

2、优秀工会会员评选推荐范围:分工会推荐名额原则上控制在会员总数的8%以内。

3、工会工作积极支持者评选推荐范围:全校各级党政领导,推荐名额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中层干部总人数的20%以内。

4、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会员、工会工作积极支持者推荐名额按各分工会总人数10%进行推荐,推荐指标可打通使用(具体名额见附表1)。

三、评选方法

1、各分工会要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在所属党委(党总支部)的领导下,注意体现各个层次的代表性,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

2、认真填报《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表》、《优秀工会会员推荐表》、《工会工作积极支持者推荐表》(见附件234)并于1230前报校工会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3、校工会组织评选,评选结果报校党委审批。

四、表彰奖励

校工会于20073月举行总结表彰大会,对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会员和工会工作积极支持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附件:12006湖南科技大学工会优秀个人名额分配表

22006湖南科技大学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表

32006湖南科技大学优秀工会会员推荐表

42006湖南科技大学工会工作积极支持者推荐表

 

 

 

                            〇〇六年十二月四日

 

 

 

主题词:工会工作  先进人物  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2月6

附件 1

2006年湖南科技大学工会优秀个人名额分配表

 

 

总人数

名 额

 

总人数

名 额

能源与安全学院

59

6

教育学院

50

5

土木工程学院

88

9

商 学 院

75

8

机电工程学院

83

9

艺术学院

78

8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89

10

体育学院

71

7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91

10

管理学院

49

5

化学化工学院

105

11

职业技术学院

41

4

数学与计算科学院

72

8

图书馆

111

11

物理学院

52

5

机关一

112

11

生命科学学院

51

5

机关二

128

13

建筑与城乡学院

67

7

机关三

121

12

人文学院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