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丰富我校大学生的文体生活,学校决定于2007年11月8-10日在北校区新田径场召开大学生田径运动会,希望各教学院认真组织,积极训练,力争体育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日期
2007年11月8-10日
二、竞赛地点
湖南科技大学北校区新田径场
三、竞赛分组
普通专业学生以院为单位为甲组(分男、女组)
体育专业学生以年级为单位为乙组(分男、女组)
四、参赛单位与人数
甲组(19个队):各教学院及研究生院以院为单位组队。每队参赛人数不得少于40人,最多不超过50人(男、女队人数不限)。
乙组(3个队):每队参赛人数,男子不得少于20人,女子不得少于10人,总数不超过35人。
五、 比赛项目
1、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铁饼(2Kg)、百米定向,共15项。
2、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铁饼(1Kg)、百米定向,共15项。
六、参赛项目规定
1、各单位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3项,其中体育特长生限报2项(接力除外)。
2、每项接力各单位限报一队。
七、竞赛规则与方法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田径规则。
八、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
1、团体名次
甲组:团体总分和男、女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六名。
乙组:团体总分和男、女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一名。
2、单项名次
甲组各单项取前八名,报名仅8人(队)时,则减一录取;乙组各单项取前三名,报名仅3人(队)时,则减一录取。甲、乙组报名不足3人的单项不安排比赛,已报名参赛,但受此限制。比赛项目被取消者,运动员可在编排完成前改报其它项目。
3、计分办法
甲组单项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乙组单项名次前三名,按4、2、1计分。各项接力、全能按录取名次加倍计分,破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纪录者,则加第一名分数的两倍;一个人在同一项目中只能计一次破纪录分。团体总分按代表团男、女运动员得分的总和计算,总分多者列前,如遇总分相等,则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第一看破纪录级别,第二看破纪录的项目多少,第三看破纪录的人数多少),如仍相等,则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九、奖励办法
1、甲组团体总分和男、女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六名,团体总分前三名颁发奖杯,其它颁发锦旗(乙组另计)。
2、单项名次:甲组前八名、乙组前三名由大会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奖牌。
3、破省、全国大学生纪录者另发奖金。
4、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九名(其中乙组设一名),颁发锦旗。
十、各单位号码顺序:
1、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001-050
2、土木工程学院: 051-100
3、机电工程学院: 101-150
4、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151-200
5、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250
6、化学化工学院: 251-300
7、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301-350
8、物理学院: 351-400
9、生命科学学院: 401-450
10、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451-500
11、人文学院: 501-550
12、外国语学院: 551-600
13、法学院: 601-650
14、教育学院: 651-700
15、商学院: 701-750
16、艺术学院: 751-800
17、管理学院 801-850
18、继续教育学院: 851-900
19、研究生院: 901-950
20、体育学院:
(1)体育学院三年级: 951-985
(2)体育学院二年级: 986-1020
(3)体育学院一年级: 1021-1055
十一、报名办法
1、普通专业学生以学院为单位报名,体育学院学生以年级为单位报名,各单位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3、比赛期间,无故不参加比赛者,或检录处点名三次未到者,均按缺赛论处,每人次扣单位团体总分2分(因伤、病弃权需持有医院证明)。
4、凡在比赛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则取消替赛和被替赛者所有的比赛成绩,并扣除该单位团体总分5分,不佩戴号码布的运动员不准参加比赛。
5、各单位报名表必须于2007年10月26日下午17:30分前报送到体育学院陈老师处(联系电话:13973204346)(北校区体育馆内),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并视为自动弃权。
附件:2007年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生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