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函〔2009〕11号)
校属各单位:
为了以整洁、优美、文明的校园环境迎接学校60周年校庆,根据《湖南科技大学校园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就整治校园环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校园内喂鸡、养狗、种菜
严禁在校园内的喂鸡、养狗和种菜。已经在校园内的喂鸡、养狗和种菜的,请当事人自通告发出一周内将鸡、狗、菜自行处理掉。
二、严禁无证经营、违规经营
严禁在校园内违规摆摊设点、非法经营和无证经营;严禁在校园内搭设临时商业宣传台站;严禁学校传达室、门卫无证经营和违规经营;严禁校内商业门面占道经营和超范围经营。
三、严禁车辆违规行驶、乱停乱靠
进入校内车辆必须照章行驶,并按学校指定位置停靠,确保校园内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四、严禁乱挂横幅、乱贴广告
严禁在校园内擅自悬挂横幅、随地张贴广告,凡需在校园内悬挂横幅、张贴广告必须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审批并指定位置和时期。
此通告发出一周后,学校将组织保卫处、后勤处、宣传部、学工处、工会、团委、离退处进行全面检查,对未按通告要求落实的单位和当事人进行处罚。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