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激励广大教职工主人翁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为学校建设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校工会决定举办“主人翁杯”乒乓球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校工会
二、承办单位:教职工乒乓球协会、体育学院
三、比赛时间:2009年4月18~19日(星期六、日)
四、比赛地点:南校区体育馆
五、比赛项目:男、女混合团体赛(由男单、女单、混双、男双、女双各一场组成)
六、比赛办法
1、比赛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预赛:根据报名队数抽签分组,将参赛队分成4个组进行单循环赛,决出各小组前两名,参加决赛;
决赛:各小组前2名抽签进入前八名比赛位置,采用单淘汰赛,决出冠、亚军,附加赛决出3~8名;
2、每场比赛每位运动员只能出场一次,并按赛前所报项目参赛,不得任意更改;
3、团体赛中的单项比赛采用每场5局3胜制,每局比赛采用11分制;
4、本次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5、比赛用球为“红双喜”牌三星40㎜白色乒乓球。
五、报名办法
1、以分工会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每队可报男、女运动员各6名,运动员必须是本分工会在编在岗教职工;领队、教练和工作人员各报一人(可由参赛运动员兼任)。
六、积分与名次确定
1、各队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一场积0分;
2、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则根据相互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列前;如遇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根据相互比赛时盘(局、分)的胜率决定名次,胜率高者名次列前。
七、录取与奖励
本次比赛取团体前8名,分别按600元、500元、400元、400元、400元、300元、300元、300元发给奖金。
八、具体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积极组队报名参赛,认真组织训练;
2、发扬“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3、各参赛队必须服从裁判员裁决,对裁决有异议者,可以通过领队向裁判长反映,如对裁判长的判决不服,可向大会仲裁委员会反映,不得与裁判员发生争执;
4、参赛运动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凡迟到10分钟(含10分钟)以上者,以弃权论处;
5、大会设仲裁委员会,主任由校工会负责人担任,另设委员若干人;
6、以上如有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协商解决。
附:湖南科技大学“主人翁杯”乒乓球赛报名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