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各位同学: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学杂费收缴管理办法》(科大[2003]22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新学年学杂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应按学校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学杂费。除经批准缓缴学费并在规定缓缴期内的学生外,欠费学生不予注册。请同学们重视,及时缴清学杂费,并请各学院做好欠费学生的催缴工作。
二、学校集中收费时间:2009年8月31日—9月6日上午8:00到下午17:30。
三、缴纳学杂费方式:(使用银联卡缴费不要手续费)
1、银行批扣缴纳:凡学生已经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了代扣协议,并且在学校财务处保留正确信息的,只要本人在工商银行卡(折)上存足学杂费,学校财务部门将委托银行批量代扣代缴学杂费,批扣时间为8月31日-9月6日,每日批扣一次。
2、学校指定收费点缴纳:请同学们携带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或现金按校区分别在北校区(第二办公楼原银行代办所)、南校区(学工处办公楼西头窗口)缴费。
四、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湘非税[2008]7号”文件精神,学校将逐步向银行卡批扣学杂费方式过渡。请没有工行卡的同学及时补办工行银行卡,并到财务网登记卡号,我们将对登记的银行卡定期(根据教务处通知的每学期开学重修费收费时间的前一天)与银行签订代扣协议。
五、学杂费缴费情况查询:访问湖南科技大学网站→点财务网→点校园网用户入口→学生缴费及查询→用户登录、查询(初始密码为出生年月日,如:19880101)。
六、学杂费收据领取:9月下旬发放到学院,请同学们注意到学院领取。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200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