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总结工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调动分工会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水平,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先进分工会考核评分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评选先进分工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一)按照《湖南科技大学先进分工会考核评分办法》(校工发[2008]10号)执行。
(二)评选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分工会总数的40%。
(三)本年度维稳综治工作或计划生育工作被学校否决的单位,不得参与先进工会评选。
(四)根据自愿申报的原则,由分工会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先进事迹书面申报材料。
(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核,提出先进分工会建议名单,报工会主席办公会审定。
二、具体要求
(一)认真搞好工作总结,写出先进事迹书面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内容简明扼要,实事求是,突出主要事迹(字数在2000字以内,字体为4号宋体,用A4纸打印)。
(三)申报材料请于12月30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逾期作弃权处理。
三、奖励办法
凡被评为先进分工会的授予荣誉奖牌并给予一定奖励。
湖南科技大学工会
200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