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有关人员: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272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今年我校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检查
1. 验收检查对象为2016年确定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以及原培养期已满因故尚未接受验收检查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2. 验收检查内容:培养对象培养期内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
3. 验收检查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表》(见附件3);
(2)培养对象个人总结材料,包括培养期内的培养情况、培养效果、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3)培养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等材料,有关业绩材料内容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
二、材料报送
1. 电子材料。为加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信息化管理,验收检查材料采取同时网上报送的方式,网上报送的管理系统名称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jschr.zt.hnedu.cn/jsc/。请各培养对象登录管理系统,按要求分别填写,相关规定材料直接上传或扫描并整合为word文档后上传。请各培养对象将验收检查材料,于12月13日24:00前在管理系统完成填报、上传。
2. 纸质材料。《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表》(一式两份),《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于11月28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
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是省学术梯队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故不参加验收的培养对象,需在11月28日前向学校提交书面报告,否则,省教育厅将终止有关培养对象的后阶段培养,并收回部分培养经费。
联系人:侯花蕾,联系电话:58290213,邮箱:szk@hnust.edu.cn
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4: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