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发展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科大党发[2020]137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人才发展支持计划”人选遴选聘任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2020年度“高层次人才发展支持计划”人选遴选条件按照科大党发[2020]137号文件规定的杰出人才、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湘江学者”特聘教授)、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创新人才(“奋进学者”)的相关遴选条件执行。
(二)关于遴选条件的有关说明:
1. 2020年度“高层次人才发展支持计划”人选聘任时间段界定为“2020.2.1-2021.1.31”。在审核遴选条件时,“近五年”时间界定为“2015.2.1-2020.1.31”,申报业绩以相关教学科研业绩的发文时间、证书发放时间或论文发刊时间为准。
2. 申报遴选青年创新人才(“奋进学者”),要求申报者1980年2月1日(含)以后出生。
3.湖南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发展支持计划”合同聘任期内的人选,可以申报更高层次人才计划人选的遴选。
4.2016、2017年度“高层次人才发展支持计划”岗位考核解聘人员,如果符合2020年度相关申报条件,可以申报遴选。
5.申报条件中的顶级期刊、权威期刊论文,按照本周下发的《湖南科技大学学术期刊分类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12月11日前,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向学科归属学院提出申请(独立科研单位和机关直属单位教师向学科归属学院申报),并填写《湖南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发展支持计划”申报书》(见附件2)和相关业绩证明附件材料。
2.资格审查:12月11日至12月15日,各学院汇总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到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学院推荐:12月13日至12月18日,教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根据申报条件,注重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专业发展的综合评价,在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的基础上,推荐“基础性岗位”拟聘任人选和“竞争性岗位”竞聘人选(参考附件2)。如果学院制定了“学科特色申报条件”,需提前报学校审批。
4.人事处师资科汇总:各单位推荐信息,并将被推荐人员业绩成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5.专家评审:学校“高层次人才发展支持计划”评审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评审,在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的基础上,拟定聘任人选名单。
6.结果公示:学校对拟入选者名单进行公示。
7.学校审定: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入选者名单。
三、遴选工作要求
1.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科大党发[2020]137号文件,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报名参加遴选。
2.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推荐标准,规范推荐程序,经过民主推荐、专家评议、内部公示等程序,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确保申报人选质量。
3.各教学科研单位在人选推荐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弄虚作假。要组织指导申报者如实填写推荐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对于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纪律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湖南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发展支持计划”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申报书内请填报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人才计划项目、获奖情况、主持科研项目、发表论文、社会服务等业绩材料。
2.《湖南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发展支持计划”推荐情况一览表》电子档和纸质档一份(见附件4)。
3.附件材料一份,包括为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人才计划项目、获奖情况、主持科研项目、发表论文、社会服务等业绩材料。附件材料请按目录依序装订成册(参考附件5)。
4.如果学院启用了本院制定的“学科特色申报条件”,请提前将“学科特色申报条件”(电子档和纸质档一份)报学校审批。
5.以上申报材料请于12月18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立德楼423室)。
联系电话:58290213电子邮箱:szk@hnust.edu.cn。
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发展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科大党发[2020]137号)
附件2:湖南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发展支持计划”申报书
附件3:2020年度高层次人才发展支持计划“基础性岗位”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4:湖南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发展支持计划”推荐情况一览表
附件5:附件材料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