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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拔我校优秀学生2018 年春季赴台湾宜兰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根据我校与台湾宜兰大学合作协议,2018年春季我校将选拔2名优秀学生赴台湾宜兰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我校20152016级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二、选拔类别:自费交换生。
   
三、学习时间:
   
公费交换生学习时间:20182——20186月。

    四、选拔专业及名额     

此次将选拔自费交换生2名,在我校与宜兰大学所开设的相近或相同的本科相关专业中选拔,(专业系所信息可见宜兰大学交换生资讯)。凡有意赴台学习的符合专业要求的2015级、2016级在籍在读本科生均可报名。申请人请根据自己的学术兴趣和专业特征,选择台湾宜兰大学的相关专业及课程设置,并结合本人所修专业的培养计划要求确定拟修读的课程。要求选择与本校专业培养计划对应或接近的课程。
   
五、选拔条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表现突出,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家庭经济状况良好。
    
六、选拔方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定、台方大学录取。自即日起,凡欲申请赴台交流学习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20171013日前学生将学院同意推荐材料(学生自拟交流申请书,由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公章)、在校成绩单(加盖学院教务办公章)、申请赴台学生基本情况信息表以及有助审查之附件材料(如获奖证书)等报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批。待宜兰大学录取后即可办理相关手续。派出前须与学校签订《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须知》。
   
七、根据相关协议,学校派出赴宜兰大学交流学习的自费学生,在台学习期间,不免学费及杂费(但须缴纳湖南科技大学学杂费和住宿费),书籍费、入台申请证照费、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往返交通费自理;学习结束回校后学校对交流学生在台交流学习的课程办理学分互认确认手续。

请各相关学院认真做好选拔工作。不明事宜,请与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系咨询,地址:北校区国际教育楼二楼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电话:5829099358291454,联系人:刘老师,王老师。

台湾宜兰大学网址:http://www.niu.edu.tw

 

附件: 1.宜蘭大學自費研修生資讯

      2.申请赴台交流学生基本情况信息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7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