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7年度“卓越讲师计划”人选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卓越讲师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17]62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和2017年10月11日校务会纪要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卓越讲师计划”人选遴选与聘任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数分配
根据公共基础课和部分特殊专业课程教学需要, 2017年度安排“卓越讲师”岗位总职数为21。聘任期限为2017年2月1日—2022年1月31日。具体分配办法见附件2。
二、遴选条件
“卓越讲师计划”人选遴选条件按照《湖南科技大学“卓越讲师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17]62号)规定的相关遴选条件执行。
三、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10月16日-10月20日):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教学院提交《湖南科技大学卓越讲师评审表》和相关附件材料。
(二)单位推荐(10月21日-10月30日):各教学单位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公示三天,组织召开推荐会对申请人进行评审和推荐,在学校分配的职数范围内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提交人事处。
(三)学校审核:学校进行审核性评审,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并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申报。
(二)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推荐标准,规范推荐程序,经过资格审查、评审推荐、内部公示等程序,确定推荐人选,确保评审推荐的公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
(三)各教学科研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弄虚作假,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纪律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推荐材料及要求
(一)《湖南科技大学“卓越讲师”评审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
(二)推荐报告1份。对申请人资格审查、评审推荐和公示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二)《湖南科技大学“卓越讲师计划”推荐人选业绩汇总表》一份(见附件4)。
(三)附件材料一份,包括基本情况、教学能力与业绩等支撑材料,各教学单位核对支撑材料的原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推荐材料请于2017年10月30日以前提交人事处师资科,并将《评审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1130010@hnust.edu.cn,过期不予受理。
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1: 《湖南科技大学“卓越讲师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17]62号。
附件2: 《2017年“卓越讲师计划”职数分配表》。
附件3: 《湖南科技大学“卓越讲师”评审表》。
附件4: 《湖南科技大学“卓越讲师计划”推荐人选业绩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