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师资格制度,做好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试行)》(湘教师字[2002]9号),现就我校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从事教学工作、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具有全日制硕士学历的研究生。
二、测试安排: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申报情况填写《2018年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电子档发送至:912813925@qq.com),于3月10日前统一将《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以及《花名册》交人事处培训科(立德楼422,联系电话58290811)。
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对申请对象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测试及评分标准见附件3),时间初步定于3月17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人 事 处
二○一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