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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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2017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72号)和《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正式文号未出,以正式文件为准)及《湖南科技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通知》(科大政发[2015]67号)、校职改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6923日)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一)申报范围
根据学校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的实际,今年我校只组织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其中教师系列中级职称只组织博士直接认定讲师、硕士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初次认定讲师的工作。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由于没有空岗不组织申报。
()申报对象
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是湖南科技大学在编在岗的教学人员,20171130日(含)前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申报。申报人员必须是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且具有教师身份的人员,“双肩挑”人员([2011]94号文件规定)和学术性岗位的处级领导(博士),可以到学科归属的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职辅导员只能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非事业编制合同制聘用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到档案所在(或托管)的市级及以上人才交流中心申报。
二、申报推荐
(一)组织领导
1.各教学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委员会,负责本单位(部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工作,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提出本单位(部门)推荐人选。各单位(部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一般由7名或9名人员组成,院长(或科研机构主要负责人)任推委会主任委员,非院领导需占推委会人员三分之一及以上,按校职改领导小组的要求进行推荐。
2.推荐职称工作联络员。各单位(部门)推荐一名职称工作联络员,要求工作认真负责,热情细致,熟悉政策。联络员职责:一是解释政策,二是组织申报,三是初审材料,四是指导申报人员整理材料,五是与校职改办联络,反馈信息。
(二)个人申报
1.申报人员持学历学位证、现有职称资格证、现有职称聘任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到各单位(部门)报名。
2.填写《湖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科研业绩情况公示表》(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教学公示表》(附件2)、《湖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请表》(附件3)、《湖南科技大学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成果业绩汇总表》(附件4)。
3.申报人员按要求准备职称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专著、论文、教材等代表作原件,原始教案,公示表,资格审查材料(装订成册),评审材料(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20171128日。
(三)材料审核
1.各单位(部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小组按有关条件,审核申报人员的材料,在相关材料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2.基本条件由人事处审核。各单位联络员持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湖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科研业绩情况公示表》交人事处审核。
3.教学业绩材料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审核。各单位将申报人员的教学业绩材料(由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原件已核”的复印件和部分必要材料的原件)及填写的《湖南省科技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教学条件审核公示表》交教务处、研究生院审核。
4.科研业绩材料由科技处、社科处审核。各单位将申报人员的科研业绩材料(由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原件已核”的复印件和部分必要材料的原件)及填写的《湖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科研业绩情况公示表》(一份)交科技处、社科处审核。
5.班主任及学生思想教育业绩由学工处审核,管理工作业绩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
(四)材料公示
经审核的申报材料须在本单位公示。
(五)推荐
各教学单位成立推委会进行推荐。(推荐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工作要求
1.申报人员须按照湖南省和学校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规范、齐全。申报材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2.教学科研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湖南省和学校的有关政策文件做好相应的工作,按时提交有关材料。
    (二)时间安排
1.各单位联络员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附件3)、《湖南科技大学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成果业绩汇总表》(附件4)并将附件34和申报人员资格审查并公示后的《湖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科研业绩情况公示表》(附件1)、《湖南省科技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教学条件审核公示表》(附件2)(盖章的原件)纸质及电子档于2018330日前交职改办。
2.具体时间安排详见《2017年湖南科技大学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工作安排》(附件8)。
职改办联系电话:58290213
电子邮箱:szk@hnust.edu.cn
                                         
                                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