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评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46号)文件精神,结合《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湘政办发〔2008〕11号)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8年度我校二级教授岗位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进入三级教授岗位工作的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已达到退休年龄,但在人社部门办理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可申报评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二级教授岗位申报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坚持面向一线、鼓励创新的原则。精心组织、稳慎实施、严格政策、严肃纪律。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五年内不得申报。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严格按“湘人社函〔2018〕46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文件见附件一;
四、申报和聘用程序
(一)个人申报。个人根据本人条件,对岗向各自学科专业所在教学科研单位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审核表》(见附件2)。
(二)单位初审。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专家对本单位二级教授岗位申请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和公示,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学校人事处。
(三)学校职能部门审核。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二级教授岗位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3天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四)学校审定。人事处提出拟上报二级教授岗位人员名单,报学校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公示拟上报二级教授岗位人选情况,公示期为5天。
(六)公示期满后,将上报二级教授岗位人选及其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上报人选进行评议和审核,将确定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八)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选,并向学校下达二级教授岗位职数和聘用人选。
(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二级教授岗位人员鉴定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首届聘期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五、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1.《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审核表》一式三份。
2. 个人述职总结。反映申报人专业技术工作重要业绩的简要材料(1000字以内);
3.申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现任岗位聘用合同部分页面复印件(封页面、岗位和聘期页面、双方签字盖章页面)(附件3);
4.身份证、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
5.申报人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6.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承担项目、发表论文及专著、人才称号、学术组织任职等)复印件各一份。
7.所有申报材料均应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审核,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复印件按上述2-6条的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用A3纸做封面(见附件4)。《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审核表》不要装订。
8.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与《申请审核表》填写内容一一对应装订,依次为:获奖证书、承担项目、发表论文及专著、人才称号、学术组织任职等。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原则上也应按以上顺序装订。装订时,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之间用A4彩色打印纸隔开,并分门别类标注清楚。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过多时,可将其单独装订成册(与申报条件不符合或无关的不要报送)。
9.学校统一用档案盒报送材料,一人一盒,并将申报材料封面贴在档案盒上。
六、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个人在3月16日以前向学科所在教学科研单位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
2.各教学科研单位审核并汇总申报人材料并在本单位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5),于2018年3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人事处师资科电话:58290213,邮箱:szk@hnust.edu.cn
3.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于4月6日以前完成审核各申报人材料并公示。
4.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于4月16日以前将拟上报人员审定并公示。
5.学校 于4月20日上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审。
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