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207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荐名额
湖南省教育厅确定2名候选人报教育部。
我校最多可推荐一名候选人。因名额有限,各教学单位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望各教学科研单位审慎推荐。没有符合基本条件人选的单位可以不推荐;机关双肩挑和专职科研院所人员到学科所在教学单位推荐。
三、推选要求
1、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作为基本要求。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
2、推荐人选材料及推荐报告请于5月18日16点前交人事处师资科(立德楼423室)。
因收到通知晚,上报时间急(收到通知时间为5月16日,上报省教育厅时间为5月22日。),导致各教学单位材料上报时间紧,望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做好相关推荐工作,确保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58290213
电子邮箱:szk@hnust.edu.cn
联系人:薛晓鸣
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