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首页栏目»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园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维护我校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学校组织开展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625日。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学校与教职工、学校与学生、教职员工之间、学生之间存在的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心理问题等。

(二)学校消防安全、治安管理和教育教学场所安全管理。即各楼栋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饮食用品安全;用电安全;办公室、实验室、财务室、机房、学生宿舍等重点场所防盗措施;基建、维修等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等。

(三)有潜在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重点上访人员、扬言报复社会等各类重点人员。

(四)教职员工和学生在学校内是否私藏管制刀具。

(五)校车和驾驶员是否取得驾驶资格;校车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校车是否存在超员、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校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七)其他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事故隐患。

三、工作方法

严格按照《湖南科技大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7131号)等学校及上级的有关规定排查整治。

(一)部门自查,从即日起至618日。各单位根据排查整治内容对本单位责任区域和责任人群内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出的结果,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步骤和具体责任人,力争及时全面整改到位。

(二)学校普查,621日至625日。学校综治办汇总各单位排查出的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报学校统一研究解决。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认真落实安全工作的监管和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防走过场、流于形式,务必排查整改到位。

(二)为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请各单位620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报送校综治办(保卫处综合科)。

 

  附:湖南科技大学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化解(整改)登记表

 

                      湖南科技大学办公室

                      2018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