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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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暑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为按期完成各项任务,合理安排暑假生活,确保下学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2020年暑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全日制学生于7月11日放假,9月5日、9月6日报到注册,9月7日开始上课。成人教育学生放假时间由继续教育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另行安排。

2.教职工于7月11日放假,9月4日报到上班。9月5日(星期六)、9月6日(星期日)正常上班。校内通勤车本学期正常运行至7月10日,下学期从9月4日起开始运行。

3.学生下学期课程重修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21日0点-23日24点,考试时间为9月1日-4日,相关单位须提前做好重修考试工作安排(下学期重修考试具体安排已另文发至各单位)。

4.后勤部门的放假日期由本部门根据学校放假安排和本部门实际做出安排,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二、值班安排

1.学校在立德楼118室设立值班室(值班电话:58290011,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值班人员由党办校办牵头,各单位派人参加,主要职责为:⑴接待来访人员,及时处理有关事宜;⑵接听并处理电话通知;⑶遇紧急事宜,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4)接收并保管好机要文件;(5)下载并处理省教育厅办公网文件;(6)认真填写《值班情况登记表》,依次传递值班室钥匙。

2.保卫处实行24小时值班制,总值班电话为58290110。雨湖校区暑假期间值班由保卫处负责。

3.各单位必须认真做好本单位值班安排,暑假期间必须有一位单位负责人在校。各单位暑假值班表(含联系方式)请于7月8日前分别报送党办校办综合科和保卫处综合科。

三、具体要求

1.严抓疫情防控工作。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落实学校各项防控措施,持续做好校园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本科生在下学期开学前(重修考试前)不得提前返校。有科研任务的研究生须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研究生院备案,方可留校。研究生院、学院、导师要切实履行职责,准确掌握留校研究生的动向。留校学生出入校门须实行严格审批和体温检测制度,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执行晨午晚检制度。师生员工暑假期间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要前往国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确需前往的,须提前向所在单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出行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2.加强学生安全指导。相关部门、各教学院要“一人一档”制定离校学生信息台账,逐人发放离校通知,向学生、家长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暑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对春季学期未返校学生,要逐人通知暑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并督促落实。指导做好家庭教育,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学生、家长发送风险提示或安全预警。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心理疏导等工作,指导家长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配合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全面落实安全措施。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各教学院要加强以防火、防盗、防诈骗、防安全事故为重点的师生安全教育。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要切实做好办公和教学楼宇、实验室、学生宿舍、教工住房等安全保卫工作,后勤部门要重点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柜冷藏设备进行传染源检测排查。放假前,保卫处要牵头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

4.合理安排暑期及秋季开学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各项工作,认真谋划暑假期间和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教学院要做好考试成绩录入、送审、上报、寄发以及线上线下教学的有机衔接等工作。在强化校园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后勤服务、2020年招生、新生入校以及教材器材、图书资料、实验设备等供应和调配工作。

 

 


湖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