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有机化学与功能分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材料公示情况的函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19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 (教技司〔 2019〕 193号 )和《关于组织开展 2019年度化学化工领域和交叉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 (教技发中心函〔 2019〕 53号 )要求,我校理论有机化学与功能分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按规定参加了 2019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评估,并根据要求将实验室《 2014-2018年五年工作总结报告》等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为湖南科技大学立德楼 525,公示期自 2019年 8月 27日至 8月 30日止。
公示期间,可对理论有机化学与功能分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公示部门反映,要有理有据。为便于核查,应署明所在单位、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湖南科技大学
联系部门:科技处
联系人及电话:谭老师 ( 58290048)
2019年 8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