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特聘教授考核办法》(科大政发〔2020〕98号)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2019年到岗满三年聘期的“湘江学者”特聘教授进行届满评估,对2018年至2021年到岗的“长江学者”“百人计划”“湘江学者”特聘教授,“芙蓉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届满评估
(一)评估对象和内容
聘期届满评估对象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满三年聘期的“湘江学者”特聘教授。主要对其受聘到岗工作期间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和任务情况等进行评估。
(二)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特聘教授聘期届满评估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2.特聘教授聘期届满评估总结报告。
3.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反映受聘期间教学科研成果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受聘期间承担的主要课题、项目及所获奖励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反映受聘期间主要业绩的其他材料、受聘期间所发表的论文以及检索、引用、他引情况的证明。
4.《特聘教授聘期届满评估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纸质档一份和电子档)。
注:以上材料需教学科研单位审核签章。
二、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和内容
主要考核2018年至2021年到岗的“长江学者”“百人计划”“湘江学者”特聘教授,“芙蓉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在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审核其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同时考核其岗位所在单位对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工作的支持情况。
(二)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特聘教授年度考核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
2.《特聘教授年度考核基本情况一览表》(纸质档一份和电子档,见附件4)。
注:以上材料需教学科研单位审核签章。
三、有关要求
1. 各有关教学科研单位根据通知,组织和指导本单位的特聘教授按要求做好届满评估和年度考核的工作,“柔性”特聘教授需提供来校工作时间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2. 请各有关教学科研单位于2021年12月29日前将相关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电话:58290213,E-mail:szk@hnust.edu.cn
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