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根据《全省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湖南科技大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包括全校所有各单位的实验室,主要检查内容为火灾隐患排查及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实验室安全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情况。包括: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实验室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查、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情况;隐患排查、隐患登记和治理情况;合格标志与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消防设施情况。
三、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各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时间12月25日—12月30日)
各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结合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涵盖本单位安全管理和特种设备隐患排查项目的自查表。排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隐患台账,并逐一落实整改;发现严重安全隐患,应立即停用,待隐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集中检查阶段(时间12月31日—1月4日,元旦放假除外)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对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实验室安全无隐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同时,督查情况将全校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识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把实验室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上抓紧抓好。
(二)落实责任,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使用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明确检查重点,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此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逐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进行整改。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