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政发〔2007〕16号)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掌握全校行政办公设备及教学、办公家具的使用和完好情况,合理利用资源,提高使用效率,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全校行政办公设备及教学、办公家具进行清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内容
全校行政办公设备及教学、办公家具。
1、检查设备及家具账、物相符情况,包括实物上是否有“湖南科技大学固定资产”标签等。
2、检查设备及家具的完好状况。
3、检查设备的保养情况。
4、检查设备及家具管理责任人的落实情况。
5、对申请报废的设备及家具进行鉴定,达到报废标准的办理报废手续,对待修的设备进行论证并确定维修方案。
6、对闲置的设备及家具进行调拨。
二、清查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此次清查工作。
2、各单位要根据清查时间安排表,切实做好清查前的准备工作(如列出申请维修和报废的设备及家具清单等),确定责任人,并于3月30日前报国资处资产管理科。
3、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资产账目为依据,结合现有实物,以账对物,以物查账,逐一清查。
4、对由于失职、渎职造成管理混乱,家底不清,丢失浪费严重的,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对化公为私、低价变卖、转移和贪污盗窃学校资产的,由学校纪检部门进行处理。
三、分组情况及清查任务
为确保此次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决定成立六个清查工作组,组成人员及任务分解如下:
第一组:陈安国、彭骓山,负责后勤系统和劳动服务公司所有办公设备及家具清查。
第二组: 刘正明、张曙华,负责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及所有教室的家具清查。
第三组: 李相遇、曾新维,负责机电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法学院、潇湘学院、工程训练中心、网络信息中心、机械设备健康维护省重点实验室、知识网格实验室的所有办公设备及家具清查。
第四组: 李运泉、罗耀南,负责化学化工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物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继续教育、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学校的所有办公设备及家具清查。
第五组: 胡小平、曾红,负责除教务处以外的所有机关处室的办公设备及家具清查。
第六组: 詹玮、廖文军,负责图书馆的家具清查。
另聘请专家若干名,负责对申请报废、维修及闲置的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和论证。
四、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3月28日~4月4日)
各单位设备、家具使用人对自己保管的设备及家具(包括申请报废、闲置、待修的设备及家具)逐一进行清查并登记造册。
2、清查阶段(4月5日~4月30日)
工作组清查人员对照资产账目和使用单位自查情况到各单位进行清查,以账对物,以物查账,做到账物相符。
3、鉴定阶段(6月1日~6月15日)
组织专家对申请报废、维修及闲置的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和论证。
4、维修、处置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对待维修设备进行维修,对报废设备及家具办理报废审批手续并入库。
五、几点说明
清查的内容包括:设备或家具的名称、型号、规格、厂家、出厂号、编号、购置日期、领用人姓名、完好状态等。对于账、物不一致的,应按如下方法处理:
1、家具单价在100元(含)以上的都必须入固定资产账,单价在100元以下的作为低值耐用品造册登记。
2、设备单价在200元(含)以上的都必须入固定资产账,单价在200元以下的作为低值耐用品造册登记。
3、由于各种原因,原来没有做账的设备和家具,经估价后重新做账。
4、有账、有物,但账中设备和家具的名称、型号、规格、出厂号、厂家、编号与实物中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物的内容为准,在国资处提供的设备或家具明细账上用红色墨水笔进行修改。
5、有账无物的,如属于丢失原因,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固定资产丢失报告表》,详细说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校长批示;属于内部调拨原因,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固定资产内部调拨表》。
6、有物无账的,如属于内部调拨原因,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固定资产内部调拨表》;属于其他原因,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固定资产盘盈表》。
7、属于待修的设备,填写《湖南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属于闲置的设备或家具,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固定资产闲置情况表》;属于报废(经技术鉴定且无修复价值)的设备或家具,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8、设备或家具的领用人及使用方向(指用于教学、科研、行政)发生了变化的,在国资处提供的设备或家具明细账上用红色墨水笔进行修改。
9、由绿化办建立校园名贵树木、珍贵植物台账并设计平面布局图,标明品种与株数,交国资处一份备案。
湖南科技大学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关于对全校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进行清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