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丰富我校大学生的文体生活,学校决定于2008年10月30日-11月1日召开大学生田径运动会,希望各教学院认真组织,积极训练,力争体育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日期
2008年10月30日-2008年11月1日
二、竞赛地点
湖南科技大学北校区田径场
三、竞赛分组
普通专业学生以院为单位为甲组(分男、女组)
体育专业学生以年级为单位为乙组(分男、女组)
四、参赛单位与人数
甲组(18个队):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物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教育学院、商学院、艺术学院、管理学院、研究生为单位组队。每队参赛人数不得少于40人,最多不超过60人(男、女队人数不限)。
乙组(3个队):每队参赛人数,男子不得少于20人,女子不得少于10人,总数不超过35人。
五、 比赛项目
(一)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铁饼(2Kg)、1000米速度轮滑、百米定向,共16项。
(二)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铁饼(1Kg)、1000米速度轮滑、百米定向,共16项。
六、参赛项目规定
(一)各单位每项限报3人(其中3000米、5000米、10000米、1000米速度轮滑限报2人),每人限报3项,其中体育特长生限报2项(接力除外)。
(二)每项接力各单位限报一队。
七、竞赛规则与办法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田径规则。由于在塑胶跑道上举行比赛,运动鞋的鞋钉在鞋掌或鞋跟外突出的部分,其长度不得超过9毫米(俗称短钉)。
1000米场地跑道速度轮滑比赛器材要求(自备):运动员的器材须适合轮滑运动的特点。参赛运动员要戴保护头盔、护膝、护腕、护肘;轮滑鞋轮轴不得超出轮子以外,不得使用制动器。要求使用单排轮轮滑器材,具体要求按竞赛规程执行。
八、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团体名次
甲组:普通专业学生代表队团体总分和男、女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六名。
乙组:体育专业学生按年级代表队团体总分和男、女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一名。
(二)单项名次
甲组各单项取前八名,报名仅8人(队)时,则减一录取,乙组各单项取前三名,报名仅3人(队)时,则减一录取。甲、乙组报名不足3人的单项不安排比赛,已报名参赛,但因受此限制比赛项目被取消者,运动员可在编排完成前改报其它项目(由大会竞赛组通知,但不得违反参赛项目规定的第一款)。
(三)计分办法
甲组单项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乙组单项名次前三名,按4、2、1计分。各项接力、全能按录取的名次加倍计分,破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纪录者,则加第一名分数的两倍;一个人在同一项目中无论破几次纪录,都只计一次破纪录分。团体总分按代表团男、女运动员得分的总和计算,总分多者列前,如遇总分相等,则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第一看破纪录级别,第二看破纪录的项目多少,第三看破纪录的人数多少),如仍相等,则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九、奖励办法
(一)甲组团体总分和男、女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六名,团体总分前三名颁发奖杯,其它颁发锦旗(乙组另计),各团体获奖单位分别颁发奖金。
(二)单项名次:甲组前八名、乙组前三名由大会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奖牌、奖金。(奖金数量:甲组:45、30、25、20、15、15、10、10元;乙组:45、30、25元)。
(三)破省、全国大学生纪录者分别另发奖金。
(四)本届校运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九名(其中乙组设一名),颁发锦旗。
十、各单位号码顺序如下:
(一)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001-060
(二)土木工程学院: 061-120
(三)机电工程学院: 121-180
(四)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181-240
(五)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41-300
(六)化学化工学院: 301-360
(七)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361-420
(八)物理学院: 421-480
(九)生命科学学院: 481-540
(十)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541-600
(十一)人文学院: 601-660
(十二)外国语学院: 661-720
(十三)法学院: 721-780
(十四)教育学院: 781-840
(十五)商学院: 841-900
(十六)艺术学院: 901-960
(十七)管理学院: 961-1020
(十八)研究生: 1021-1080
(十九)体育学院:
1、体育学院三年级: 1081-1115
2、体育学院二年级: 1116-1150
3、体育学院一年级: 1151-1185
十一、报名办法
(一)普通专业学生以学院为单位报名,体育学院学生以年级为单位报名,各单位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三)比赛期间,无故不参加比赛者,或检录处点名三次未到者,均按缺赛论处,每人次扣单位团体总分2分(因伤、病弃权需持有医院证明)。
(四)凡在比赛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则取消替赛和被替赛者所有的比赛成绩,扣除该单位团体总分5分,不佩戴号码布的运动员不准参加比赛。
(五)各单位报名表必须于2008年10月20日17:30前报送到体育学院办公室李老师处(电话:0732-8291443)(北校区体育馆内),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并视为自动弃权。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2008年田径运动会报名表(男子)
2、湖南科技大学2008年田径运动会报名表(女子)
二○○八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