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央和湖南省委关于在乡村振兴中持续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工作队有关部署安排和湖南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新一轮驻村工作队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选拔驻村帮扶工作队人员3名。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工作队人员应政治素质好、实干精神强、工作作风实、具备履职身体条件。
2.优先选派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以及熟悉、了解农村工作或有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人员。
3.工作队队长一般应是副处级以上或相应职级层级的干部,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其他人员优先考虑一般干部和副科级干部。
4.鼓励已退出领导岗位但未正式退休或退休三年以内,身体健康,热爱农村工作的领导干部报名参加选派。
二、相关政策
1.生活、交通、电话补贴等待遇执行上级政策规定。
2.表现好、各方面条件成熟、符合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工作队人员适时提拔使用。
3.工作队人员在驻村期间的校内绩效工资提高一个档次发放。
4.如驻村工作年度考核为“优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有关要求
1.按照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原则,各二级党组织和校属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登记表》(见附件),在3月18日下午下班前报党委组织部。
2.党委组织部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提出选派具体人选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
联 系 人:雷鸣
联系电话:58290006,15675226060
附件:《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登记表》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