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1年度人才引进计划申报、青年专业教师担任辅导员选聘、教职工校外兼职申报备案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1年度人才引进计划申报
(一)基本要求
1.因编制和岗位有限,各教学科研单位一定要从专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长远着眼,按最需原则制定人才引进计划。
2.2021年度学校原则上只引进博士研究生,鼓励各学科积极引进符合高层次人才发展支持计划人员和团队。
(二)申报时间
各教学科研单位填写《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度人才引进计划申请表》(附件1),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单位签字盖章)各一份交人事处人事调配科(立德楼425)。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58290012
邮箱:hnustrsc@hnust.edu.cn
二、关于2021年度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选聘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实施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20〕133号)等文件精神,请各学院做好2021年度青年专业教师担任辅导员选聘工作。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热爱学生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3.乐于奉献,潜心育人,能胜任辅导员岗位工作任务。
4.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职数配备
1.各教学院必须选聘1名青年专业教师担任辅导员。
2.学校按照师生比1:200的比例整体配备辅导员。因选聘青年专业教师担任辅导员而导致辅导员超编的单位,由学校将专职辅导员统一调配到与其专业相关的其他学院。
(三)聘期与管理
1.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实行聘期制,一般聘期为一年,本次聘期自2021年2月至2022年1月。
2.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期间,辅导员岗位工作量按照每年300课时教学工作量的标准核算,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发放,每学期承担不超过1门专业课教学任务。
3.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期间,实行校院双重管理。学生工作部牵头负责辅导员的培养、培训等工作;教学院党委负责对辅导员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具体负责辅导员日常管理。
(四)选聘程序
1.宣传发动。教学院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学习中央、湖南省委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以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
2.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鼓励符合条件且热爱学生工作的教师报名。
3.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拟聘用人选。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填写《湖南科技大学青年专业教师担任辅导员审核表》(附件2),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15日之前交人事处人事调配科(立德楼425)。
4.学工处审核、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58290012
邮箱:hnustrsc@hnust.edu.cn
三、关于2021年度教职工校外兼职申报备案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19〕1号)的相关规定,请各二级单位认真做好2021年度校外兼职人员申报备案工作。
(一)申报范围
学校全职聘用的教职工以个人名义,利用本人的知识和技能,在湖南科技大学之外的其他单位或团体担任实质性工作。主要包括:
1.从事可扩大本人或学校学术声誉和社会影响的兼职,主要指在各类学术组织,或其他非营利性机构、公益机构兼职,在其他高校兼任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等,以及不担任实质性工作任务的名誉性职位等。
2.担任其他学校的兼职任课教师,包括到其他学校或培训机构兼课。
3.在企业或其他机构兼任各类管理、经营、研发、咨询等职务,或以承担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化、专业服务等方式兼职。
4.个人或与他人合伙开办公司、举办各种类型的教育培训机构、培训班。
5.其他类型的校外兼职。
(二)申报流程
第1类兼职的申报。个人如实填写一式二份《湖南科技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审批表》(附件3)交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集中交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组织部等职能部门签署意见(非教学科研人员不需到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签署意见;非中层领导干部不需到组织部签署意见)后交人事处(立德楼422)备案。
第2至5类兼职的申报。个人如实填写一式二份《湖南科技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审批表》(附件3)交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集中交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组织部等职能部门签署意见(非教学科研人员不需到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签署意见;非中层领导干部不需到组织部签署意见)后交人事处劳资科(立德楼422),人事处汇总后报校领导和校长办公会审批。
(三)申报时间
教职工以上范围的校外兼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58290885
(五)纪律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认真组织学习《湖南科技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19〕1号),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管理,坚决杜绝不报、瞒报或弄虚作假等现象,严格制止未经批准的违规校外兼职行为。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度人才引进计划申请表
附件2:湖南科技大学青年专业教师担任辅导员审核表
附件3:湖南科技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审批表
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