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提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强化广大师生员工自我管理责任意识,根据湖南省和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现就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提升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促进师生员工充分了解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特点和防控政策,全面掌握个人防护方法,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规定,全力构建群防群控的工作氛围。
二 、培训对象
(一)防控工作人员。包括各二级单位疫情防控专班人员,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和全体辅导员及其他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人员。
(二)普通师生员工。包括继续教育学院培训机构的师生员工。
三、培训内容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科学精准及时有效做好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及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的法治意识。
(二)重点学习《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生疫情防控期间学习生活健康指南的通知》《学生疫情防控期间居家防护学习生活健康指南》《学生疫情防控期间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学习生活健康指南》《学生疫情防控期间住院就医学习生活健康指南》《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等文件对学校主体责任和师生员工自我管理责任的相关要求,深入分析典型案例,研判当前学校传染病流行趋势和特点,讲解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流程,指导落实“人物环境同防”、“多病共防”策略。
(三)结合各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技能培训,持续加强普通师生员工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的教育引导。
四、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以线下培训为主,通过专题讲座、疫情防控主题课堂、主题班会、宣讲教育、应急演练等形式,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个人防护技能培训。
校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严峻性,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工作,切实加强组织动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确保在 4 月 24 日前全面完成全员培训任务,切实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
请各单位在 4 月 24 日前向学校防控指挥部书面报告培训组织开展情况及效果,有关材料发电子邮箱 313133503@qq.com。
联系人:李志荣,联系电话:18975226261。
湖南科技大学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9日